目前共開放六檔檔期,請申請者於展覽申請勾選欲申請之檔期,可複選並請排序,唯一案申請一個檔期:
1. 第一檔:2016年11月05日-2016年11月27日
2. 第二檔:2017年01月07日-2017年01月29日
3. 第三檔:2017年04月01日-2017年04月23日
4. 第四檔:2017年05月27日-2017年06月18日
5. 第五檔:2017年11月25日-2017年12月17日
6. 第六檔:2018年04月21日-2018年05月13日
申請資格
1.從事當代藝術創作、展覽策劃之個人或團體(不限國籍)。
2.各級機關、學校之社團聯展或畢業展,均不受理申請。
展覽內容
申請展出作品之內容、形式、媒材不拘,具有以下特質之展覽提案得優先採納:
1.首次在台灣公開發表之新作展出。
2.能提供民眾互動參與機制的展覽提案。
3.針對本空間進行據地創作之展覽提案。
申請時間
1.申請截止日: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。
2.郵寄與親送地址(信封註明新樂園藝術空間 展覽申請)
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巷15-2號1樓 新樂園藝術空間收
3.審查結果將一律由Email或電話通知。
4.徵件公佈:2016年10月底前公佈結果。
送件辦法
1.申請人基本資料表(表一,申請團體展出者,需每人各填一張)
2.展覽申請計畫書、展覽場佈圖(表二)
3.展覽作品清單(表三)
4.參展名冊(表四,聯展/策畫展適用)
5.其他,若有上述以外之相關資料,請自行製單列表並概要說明用途,表格請依需求下載填寫。
※新樂園場地圖請點此下載
※申請表格請點此下載
光碟片規格:將上述資料 以及送審作品之數位影像燒錄於光碟片中,並與作品清單標號一致,光碟片上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及展覽名稱。
申請資料得於接獲通知7天內補期,超過期限仍未補齊,視同放棄。本空間收受之申請資料及附件,均不予退件。若有需留檔者,請自行備份。
審查方式
1.由本空間辦理評選,並依照選擇之檔期意願排序。
2.評選通過者本館將以電子信箱另行通知。
3.未通過評選者得於次期重新提案送件,惟對各期評選結果不得異議。
費用說明
持中華民國國籍者,每一檔期費用為:新台幣$55,000元
連絡窗口
E-mail:slyartspace@gmail.com
連絡人:02-25611548 新樂園藝術空間收